科学预防狂犬病,正确使用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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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可防不可治,一旦发病,死亡率是100%。若通过规范的伤口处置、注射足量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全程接种狂犬疫苗则可以做到100%的预防。规范接种狂犬疫苗是有效预防狂犬病的措施之一。随着新春佳节临近,因学生放假回家、务工返乡、走亲访友等已经接种过狂犬疫苗的人回到当地后需要继续接种剩余针次的狂犬疫苗。那就面临着当地可能没有同一品牌的狂犬病疫苗。那应该怎么办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犬伤医生温馨提醒您:狂犬病暴露后,请科学预防狂犬病,全程使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免疫程序有:

一、暴露前狂犬病疫苗的免疫程序:于0(注射当天,下同)、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3剂次。

二、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免疫程序:目前已获批准用于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主要有两种:一是5针免疫程序(所有品牌的狂犬病疫苗均可使用):于0(注射当天,下同)、3、7、14和28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5剂次。二是“2-1-1”免疫程序(目前获批使用的有五种:辽宁成大,山东亦度,长春所长研佳宁,华兰生物,民海二倍体狂犬病疫苗):于0天注射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4剂次。

三、再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的免疫程序:若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

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应遵循“尽量不替换,如替换尽量使用同一程序的疫苗,使用不同程序的疫苗替换,要用替换后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原则。若无法实现,如当地无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尤其是发现接种者对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高热惊厥等时,重新评估暴露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更换不同品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按照替换后疫苗的免疫程序继续完成剩余剂次。2-1-1法转换为五针法程序接种时间顺延表如下: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犬伤门诊是南宁市犬伤处置重点门诊

配有狂犬病暴露专用床式医用创口冲洗机,狂犬病暴露伤口自动冲洗装置(壁挂式)等先进设备。有能力为二级及以上严重狂犬病暴露者开展伤口规范处置,接种狂犬疫苗和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接种破伤风疫苗和注射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具备有效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能力。具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协助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动物致伤规范化处置培训、动物致伤突发事件和严重不良反应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目前拥有成都康华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辽宁成大、宁波荣安、辽宁依生、长春卓谊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以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和奥木替韦单抗,还有破伤风疫苗和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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