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卡立办立得”——南宁市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快捷办”来啦!
南宁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快捷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对“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艾滋病、结核(活动期)、严重精神障碍”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快捷办”认定工作。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受委托单位之一,主要负责艾滋病、结核(活动期)两个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的认定工作。
一、适用对象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认定病种
艾滋病、结核(活动期)
三、工作内容
自2023年6月29日起,南宁市参保人员在我院申请艾滋病、结核(活动期)门诊治疗的两个病种,我院会立即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实现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快速办理、自主认定、自动审批。
四、工作流程
( 一)受理:医院受理参保人员申办材料,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表》及相关化验检查报告等病历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
(二)审核:由医院对这两个病种组织实施自主认定、院内评审,对于诊断明确、认定通过的,由医保科按规定将病种认定结果、《门诊特殊 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表》及相关化验检查报告等病历材料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系统。
(三)待遇资格生效: 经医院认定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保障条件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该病种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科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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