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2021年全国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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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全国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精神及名额分配情况,经过医院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名,院长办公会、医院党委会讨论同意,在临近年底各项工作非常繁忙情况下,医院工会以线上会议形式召开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推荐新冠肺炎隔离病区为2021年全国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专项议题。职工代表总数85人,参会72人,与会代表一致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0年12月25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工会或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5624958、5667864。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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