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2013年度办事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优化院务环境,促进依法办事,切实做好医院办事公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医院形象。根据根据《南宁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南宁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行医院办事公开,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方便群众的各项服务机制,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传染病专科医院。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和《方案》要求,应着重主动公开以下内容:
1.与单位职责权限、服务内容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
2.单位概况、职责权限、服务内容范围和对外服务岗位责任;
3.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过程和结果;
4.服务事项(工作事项)、办事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授权等;
5.社会公益、各种医疗卫生应急预案(非涉密);
6.办事承诺、办事纪律、廉政承诺、违诺责任及结果反馈、监督电话、投诉方式等;
7.编制年度办事公开计划,编制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办事公开的各项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编写半年和年度办事公开工作报告;
8.向内部职工公开本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等;
9.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凡是办事信息公开后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有较大不良影响的,或对信息相关的权利人有较大不良影响的,均为敏感信息,不主动公开,待办事信息相关权益人或该信息涉及到的关系人到信息制作单位申请公开时方可决定公开与否和公开程度。
(三)不公开。国家绝密、机密、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属于不公开的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办事公开组织机构
健全和完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办事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对全院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管理。落实公开信息领导审批制度。根据医院办事公开要求,明确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以医院党政办公室牵头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小组,以纪检监察室牵头的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小组,切实加强对办事公开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南宁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严格落实有关方面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办事公开考核、监督等有关制度,做到以制度推动办事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办事公开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事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开工作范围内应当公开的事项。凡是本单位制作的主动公开办事信息(含初始信息和更新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以及卫生信息网站上公开。凡是本单位制作的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应当在确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南宁市卫生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四)拓宽办事公开渠道
加强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发挥医院网站、内网、院报、公告栏等宣传载体的优势,扩大办事公开覆盖面。全面拓宽办事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医院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探索网络化服务,充分利用网络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办事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通过医院职代会、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及时做到向职工公开医院相关事项。通过院报、公示栏等及时向群众公开医院重大事项和相关服务内容。
(五)强化办事公开报保密审查
加强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 “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办事公开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和办事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人签名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健全医院办事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院办事信息公开工作。以医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并指导办事公开开展,强化对办事公开的管理;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办事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办事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之于众,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
(二)医院及各科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开展办事公开工作,落实医院办事公开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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