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灭火及紧急疏散处置预案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妥善地处理险情,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凡在我院综合楼、结核楼、门诊楼、甲类传染病楼、办公楼、医技楼、其它重点部位以及医院各处发生的火灾(险),均按本预案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指挥
1、成立火灾处置指挥部。由吴锋耀院长、兰江书记任总指挥;由汤卓副院长、葛利辉副院长、梁恩泽副院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现场灭火和救护工作。
2、指挥部设在保卫科,下设办公室,由保卫科副科长张万波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院办干事陆世联、保卫干事温继佑及消防工作人员组成。保卫科电话:5622781;总值班电话:13321713339、5625823。
3、在紧急情况下,保卫科副科长和消防值班人员在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向有关科室下达前期处置的指令,并直接到现场行施代理现场灭火指挥工作,调遣门卫和义务消防队出动灭火,待指挥部领导到场后再由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灭火组
由保卫科副科长张万波任组长,总务科副科长王永涛任副组长,成员由门卫(保安)、义务消防员和科室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实施灭火自救工作。
(三)通讯组
由院办公室干事周祖琼任组长,院办干事陆世联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内、外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四)疏散组
由总务科负责人黄福伟任组长,财务科副科长翁海波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科和财务科其他人员组成。
1、李安立、陆芳晶、陆小炎、刘成、欧阳祖银、潘思深等负责道路的疏通、供电、供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2、李盛德、胡盛德、黄小兰、甄泽槐、邓永明等负责指挥和协调病区伤病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五)救护组
由汤卓副院长任组长,医教科科长覃亚勤、护理部主任韦彩云任副组长,成员有梁茂裕、邓上勤、李志强、黄妹青、黄国爱等,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程序
(一)如果病区或科室发生火灾(火警),值班医务人员立即一边组织自救一边打电话报总值班(总值班电话:13321713339、5625823)或保卫科(保卫科电话5622781)。
(二)保卫科、门卫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了解发生火灾(火警)的地点和火灾的大小情况,在报告上一级领导的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灭火。
(三)如火势较大,不能自救时,应迅速打电话向119报警求援,以免贻误战机。
三、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病人入住医院,医护人员必须向病人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各种医疗设备、电器设备及其它因用电原因起火时,应立即断开电闸、切断电源后再进行灭火。
四、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讯联络
1、通讯组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指挥部做好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工作,将指挥部的指令及时传达到灭火现场。
2、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通知各小组立即到达现场,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联络畅通。
(二)安全防护
1、为了保证灭火作业的安全,发生火灾时,必须实行部分停电,但必须保证消防水泵及电梯的供电,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泵及电梯的正常运行,具体停电、供电办法由总务科具体落实。
2、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设立封锁线,封锁和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确保财产安全。
(三)现场救护
由救护组根据医院紧急救护程序和措施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五、要求
(一)本院全体员工必须熟悉医院的地理环境和科室的布局以及消防安全通道、灭火器的存放位置、消防栓位置。
(二)在紧急灭火和群众疏散的行动中,各科室、各部门和行动小组必须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命令,确保灭火工作顺利、安全地完成。
(三)各科室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各科职工学习本预案,让每一位职工都熟悉和掌握灭火和紧急疏散程序。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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