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简介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成立于1998年12月,现有党支部10个,其中含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209名,其中在职党员142名,退休党员67名;设党委委员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医院党委工作职责:
医院党委是医院的政治领导核心,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医院贯彻执行,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支持院长依法行政,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起监督保证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办院方向;保证和监督党的教育、卫生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在我院的贯彻执行。
二、全面负责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医院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三、参与医院“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并实行监督。
四、负责党的自身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包括党政班子建设、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和管理、全体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组织的发展工作等。
五、领导并支持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对医院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负责医院中层干部(包括行政定级)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负责党委系统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任免。
七、对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
八、负责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九、负责医院干部和职工提职、晋级、出国、招生、奖惩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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