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来源:院办 阅读次数:

各科室:

鉴于医院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为加强办事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吴锋耀  院长、党委副书记

兰  江  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韦进新  行政副院长

熊  燕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葛利辉  业务副院长

覃亚勤  业务副院长

谢周华  业务副院长

成  员:周祖琼  医院办公室副主任

陈  程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唐欷柯  人事科科长

唐声福  财务科副科长

黄绍仁  审计科科长

覃绍坚  医务科科长、医务部副部长(兼)、

麻醉科主任(兼)

文乐敏  科教科副科长

邹  俊  科教科副科长

鲁文清  质量管理科科长

韦彩云  护理部主任

梁青莲  护理部副主任

刘冬梅  感染管理科科长

黄丽群  医疗保险科科长

罗晓璐  检验科主任

邓永明  总务科副科长

王永涛  总务科副科长

蓝兴腾  总务科副科长

刘  成  总务科副科长

韦峭峰  信息科科长

吴洋齐  离退休管理科副科长

庞  俊  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杰良  纪检监察室主任

燕   潇  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祖琼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领导全院的办事公开工作。

(二)制订办事公开的有关制度,审定公开事项。

(三)负责办事公开工作阶段检查。

(四)按照《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制度(修订)》的有关要求,负责本部门办事公开内容的整理汇总,提交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二)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责成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制定办事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标准。

(四)负责资料的收集,做好档案的留存。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6月15日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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