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科室:
鉴于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为继续做好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吴锋耀 院长、党委副书记
兰 江 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韦进新 行政副院长
熊 燕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葛利辉 业务副院长
覃亚勤 业务副院长
谢周华 业务副院长
成 员:周祖琼 医院办公室副主任
陈 程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唐欷柯 人事科科长
唐声福 财务科副科长
黄绍仁 审计科科长
覃绍坚 医务科科长、医务部副部长(兼)、
麻醉科主任(兼)
文乐敏 科教科副科长
邹 俊 科教科副科长
鲁文清 质量管理科科长
韦彩云 护理部主任
梁青莲 护理部副主任
刘冬梅 感染管理科科长
黄丽群 医疗保险科科长
罗晓璐 检验科主任
邓永明 总务科副科长
王永涛 总务科副科长
蓝兴腾 总务科副科长
刘 成 总务科副科长
韦峭峰 信息科科长
吴洋齐 离退休管理科副科长
庞 俊 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杰良 纪检监察室主任
燕 潇 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祖琼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领导院务公开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院务公开事项的制度、内容、形式、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定期召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公开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职工奖惩以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检查、指导各职能科室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公开所分管部门院务的,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向院职代会、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通报院务公开的情况,接受院职代会、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促进院务公开的开展。
(六)按照《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本)》和《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负责本部门院务公开内容的整理汇总,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执行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二)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责成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制定院务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标准。
(四)负责资料的收集,做好档案的留存。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6月15日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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