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来源: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各科室: 

鉴于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为继续做好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吴锋耀  院长、党委副书记

兰  江  党委书记

副组长:韦进新  行政副院长

葛利辉  业务副院长

詹铁兵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覃亚勤  业务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兼)

成  员:唐欷柯  院办副主任

陈  程  党办负责人、团委书记

杨修凯  人事科科长

翁海波  财务科科长

邓永明  审计科副科长

谢周华  医务部副主任、结核病科三病区主任(兼)

邓建宁  医务部副主任、艾滋病科三病区主任(兼)

鲁文清  质量管理科科长

梁茂裕  质量管理科副科长

韦彩云  护理部主任

刘冬梅  感染管理科科长

杨  艳  感染管理科副科长

龙亚林  医疗保险科主任

黄小兰  医疗保险科副主任

韦峭峰  医学设备管理科科长、信息科科长(兼)

黄丽群  总务科科长

王永涛  总务科副科长

吴洋齐  总务科副科长

刘  成  总务科副科长

周杰良  纪检监察室主任

燕  潇  离退休管理科负责人

黄绍仁  工会副主席、审计科科长(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由唐欷柯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领导院务公开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院务公开事项的制度、内容、形式、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定期召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公开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职工奖惩以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检查、指导各职能科室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公开所分管部门院务的,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向院职代会、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通报院务公开的情况,接受院职代会、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促进院务公开的开展。

(六)按照《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本)》和《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负责本部门院务公开内容的整理汇总,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执行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二)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责成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制定院务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标准。

(四)负责资料的收集,做好档案的留存。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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